2024年实验室安全自查动员部署会召开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24-06-11浏览次数:

   6月4日,学校在机关第一会议室召开2024年实验室安全自查动员部署会。学校校长艾学忠,副校长孙大志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

  艾学忠对实验室安全提出五点意见:一是提高政治站位,落实主体责任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坚持师生生命至上,增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、紧迫感、使命感。二是强化责任担当,压实安全责任。各单位要参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相关要求,全面落实主体责任,将安全工作抓实抓细,做好自查自纠,切实消除实验室潜在的安全隐患,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。三是完善管理体系,分级分类管理。要扎实完善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,持续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分类,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 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排查,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、科研环境。四是坚持问题导向,抓好问题整改。各单位要着力抓好实验室安全的关键点,健全实验室项目风险评估管控机制,认真抓好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,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重特大事故发生。五是聚焦工作安排,抓好工作落实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严格落实吉林省教育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要求,对有关工作要早谋划、早部署、早落实,将实验室安全常态化管控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实做细,努力实现实验室“本质安全”。


  孙大志提出五点工作要求:一是制定实验室安全制度与责任体系,建立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、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等,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。二是实验室日常监管与应急管理,制定实验室技术安全规章制度、应急预案,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。三是危险源管理与风险控制,对实验室的危险源进行全周期管理及风险评估,以及制定危险源分类处置方案,确保危险源的安全可控性。四是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,进入实验室人员要进行安全知识、安全技能规范培训,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。五是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,要定期开展实验室各类隐患检查,确保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处理。


  龙潭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刘鹏警官从毒品的定义,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依据、类别、购买,管理机构和职责,主要负责人、分管负责人职责,储存管理、宣传教育、法律责任等方面,为与会人员在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,促进我校危险化品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。


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人传达了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》和《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并对学校2024年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进行了部署。


  教务处、保卫处、后勤保障部、科技处、工程训练中心、信息中心、分析测试中心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及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。